问题分析:氧氟沙星给药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主要由给药时段决定。通常受精3~8周后(停经5~10周后)为胚胎各脏器分化和形成期,很容易受到药物和其他外界因素的干扰,并引起胎儿畸形,属于“致畸高敏感期”。若在此阶段给予氧氟沙星则致畸的概率性较高。如在胎儿期望值较高、胎儿留用时,需进行各种晚期排畸检查以明确诊断。平时需加强对胎儿的监测,以免胎心不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