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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6个月了得了红斑狼疮

性别:女

年龄:24岁

我怀孕6个月了得了红斑狼疮
温馨提示:因无法面诊,医生建议仅供参考
刘立宁 医师 内科 极速问诊
三级甲等 聊城市人民医院

问题分析:你需要服用糖皮质激素和羟氯喹控制病情,定期做孕检

衣玉品 医师 中医科 极速问诊
威县固献乡卫生院

问题分析:您好,红斑狼疮属于一种免疫性疾病,现在主要是用免疫抑制剂治疗,目前的医疗条件还不能根治,只能通过药物控制病情进展,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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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红斑狼疮对怀孕有影响吗?
华凯主任医师
妇产科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三级甲等
指导意见:首先要确定目前是否为狼疮稳定期,免疫抑制剂是否停用半年以上,如果病情在活动,或者停用免疫抑制剂不到半年的话,对胎儿是不安全的。尤其怀孕后会使病情复发或加重。
怀孕会得红斑狼疮吗
王凤英主任医师
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三级甲等
怀孕可能会得红斑狼疮。女性在怀孕的时候,体内的雌性和孕激素都会出现失调,如果是遗传易感基因,再加上长期的劳累、感染等原因,很有可能会引起机体的免疫机制紊乱,从而产生自身抗体,从而引起狼疮。即使孕妇患有红斑狼疮,只要不影响重要的内脏器官,都可以继续妊娠,但若出现肾脏、肺脏、中枢神经系统、心脏等重要脏器功能受损时,应优先考虑母亲的安全。
怀孕系统性红斑狼疮复发了该做些什么
王凤英主任医师
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三级甲等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很顽固的,这种疾病是没有办法治好的,只能是定期复查,复发后积极用药进行治疗才行的,现在如果确定怀孕了,系统性红斑狼疮复发有可能会对腹中胎儿有影响的,而且对此病也要积极用药治疗,所用的药物也可能会对胎儿有影响,如果各脏器功能都有损伤,可能要考虑这种孩子去留的问题。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可以怀孕吗
高瑞通主任医师
内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三级甲等
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以怀孕。前提是要病情缓解半年以上,并且没有中枢神经系统,肾脏或其它器官的严重损害,口服药品剂量要低于每天10mg以下,通常能安全的妊娠,并且能够分娩出正常的小孩。非缓解期的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患者容易出现流产、早产和死胎,并且发生率在30%左右,所以需要严格的避孕。建议养成有节律的生活,不要抑郁,保持稳定的情绪,避免病情复发,不要晒太阳。
系统性红斑狼疮能怀孕吗
王凤英主任医师
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三级甲等
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正常怀孕。女性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以在病情缓解后进行正常的怀孕,女性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妊娠可以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生长发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在怀孕之前到正规的三甲医院进行咨询,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怀孕前的准备,在怀孕后坚持使用泼尼松来控制病情。
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能否怀孕
王凤英主任医师
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三级甲等
患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怀孕,但是有具体要求。若是已经将红斑狼疮控制稳定,在病情稳定半年以后,用药很少或几乎不用药,这些女性患者是可以怀孕的。红斑狼疮患者在怀孕后很容易复发或加重。建议怀孕前严格判断是不是病情稳定期,很少甚至停用3个月以上免疫抑制剂,通常是可以怀孕的,同时还要判断是否有其他脏器受累。如果孕期检查、监测严格,病情稳定的情况下,部分可以足月分娩。
红斑狼疮怀孕
刘爱华副主任医师
内科北京医院三级甲等
病例分析:您好!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妊娠头3个月、末3个月和产后会引起病情加重,因此红斑狼疮病人是否能够妊娠是有争议的。在临床中观察到,部分女病人在病情基本缓解的基础上怀孕生育,生育后病情仍然是缓解的。因此医院不能因为您是红斑狼疮怀孕患者而拒收。意见建议:建议风湿免疫科就诊,评估目前红斑狼疮活动情况。
系统性红斑狼疮怀孕有危险吗
范慧副主任医师
内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三级甲等
系统性红斑狼疮怀孕有危险。系统性红斑狼疮本身就是一种慢性全身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会导致全身多系统多脏器受累,而出现各种临床表现。所以,当患者处于病情活动期的时候,如果怀孕是很有可能会造成流产、早产或者死胎等不良妊娠事件发生。因此,一定要注意避免怀孕。建议注意调养,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注意避免皮肤直接暴露在太阳光下,注意戒烟、戒酒。
我怀孕6个月了得了红斑狼疮
刘立宁医师
内科聊城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
你需要服用糖皮质激素和羟氯喹控制病情,定期做孕检
得了红斑狼疮还能怀孕吗
李荣伟
传染科山东齐鲁医院三级甲等
病情分析: 您好!红斑狼疮患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安全妊娠生育?由于红斑狼疮患者在妊娠头 3 个月容易发生流产,末 3 个月和产后能引起病情加重,因此红斑狼疮病人是否可以怀孕是有争论的.在我们的临床中,已观察到大多数女性患者在病情基本缓解基础上结婚,怀孕,生育.生育后病情仍然是缓解的,但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   ( 1 ) 病情基本缓解 6 个月以上.   ( 2 ) 抗心肌磷脂抗体阴性.阳性者容易流产,死胎.   ( 3 ) 强的松服 15 毫克以下的维持量或不服激素.   ( 4 ) 怀孕后应在专科医师观察下定期随访,在有经验的医院产科分娩.   ( 5 ) 由于胎盘能氧化强的松,使之成为无活性的 11 ?酮形式,保护了胎儿.因此母亲服用强的松对胎儿无影响.为防止妊娠期和产后病情恶化,视病情要增加剂量.病情稳定者可恢复原来剂量.   ( 6 ) 地塞米松和 倍 他米 松不能 被 胎盘酶所氧 化,能影响胎儿,如 服这种 激素的病人需换成强的松.   ( 7 ) 怀孕和哺乳期间要多补充钙质,否则会加速病人的骨坏死.   ( 8 ) 哺乳期间强的松剂量宜在每天 15 毫克以下,最多不超过 30 毫克.   ( 9 ) 孕妇禁用水杨酸盐,非 甾 体类消炎药,抗疟药.免疫抑制剂亦应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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