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医疗事故? 性别:男
年龄:九个月
病史:无
病情描述:我小儿子才九个月大,前几天突然有点咳嗽,我母亲就在一个小诊所给他开了点止咳的药,吃了两道后就有所缓解,第二天一早醒了后就又继续咳了,而且比头一天要咳得厉害了。我母亲不敢大意,迅速带他到县中医院找专业的儿科医生检查(那位儿科专家是经朋友介绍的,还是个副院长)。医生检查后就开的液体让护士给我儿子输,谁知刚输了几分钟,我儿子就出现呕吐,发烧,四肢冰冷的症状。我母亲当时就叫护士看看是怎么回事,护士说可能滴快了,娃儿受不了,就滴慢了些。谁知过了两分钟后,我儿子竟然出现吐血,半昏迷的状态。我母亲一下子就慌了,立即叫护士把针头拔了,说要到县人民医院去检查(当时选择在中医院就诊,是因为离我们家很近,只有五分钟的路程),护士还怪我母亲早上给娃儿喂多了,我母亲没理会,就到县医院去了。去了之后,医生给我儿子做了详细检查后,当即确诊为肺炎,但看到我儿子还在断断续续的呕血和发烧就问我母亲之前吃没吃什么东西或药物,我母亲就把在中医院就诊的经过告诉了医生,并把在中医院开的药方子给县医院医生看了,医生看过之后说,难怪不得会这样,哪有这种医生啊,小孩儿只是咳嗽,居然给他开氨茶碱,这很明显是氨茶碱中毒的症状嘛,而且还严重过量。当时我儿子就已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了,于是医生就下了病危通知书,并叫我母亲通知我和我妻子到医院来签字,我在电话里一听,当时就被吓傻了,我清楚记得我出门上班的时候,儿子还活蹦乱跳的,怎么会突然住进医院并且叫我在病危通知书上签字。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已经在重症监护室对我儿子进行抢救了,我母亲就在外面边哭边抽打自己的脸说:“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都怪我,都怪我,如果孙子有什么事的话,她也不想活了”。我一边安慰我母亲,一边默默的祈祷,祈祷上天保佑我这个未满一岁的小儿子。经过医生两天两夜的抢救和治疗以后,我儿子总算脱离了生命危险。当我看见我儿子那原本肥嘟嘟而现在只剩皮包骨的样子后,眼泪一涌而出。随后,我们立即包车到成都,到华西医院做更彻底的治疗,到了华西找到治疗儿科的专家们,他们也一致认定为:氨茶碱剂严重过量,导致患儿出现呕血,抽搐,半昏迷,四肢冰冷的症状。那些权威们还说,两岁以下的儿童不宜使用氨茶碱,因为毒副作用太大,一般成年人使用都要经过一系列检查并从旁观察15――20分钟,观察患者有无任何不良反应。我们听了后,觉得中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在没有给我儿子做任何检查和仔细检查药物剂量的情况下就盲目下药,导致我儿子差点命丧黄泉。花了几万的费用倒是小事,关键是家里每个人的精神上受到了不可磨灭的严重打击(我母亲现在连抱都不敢抱她孙子了,没家务事做的时候就一个人闷坐在沙发上,只要一看到我儿子,她就流眼泪)。其次,专家说氨茶碱中毒者,今后可能会留下那么一点点后遗症,这也是我们最担心的事,我们找过中医院,要他们给我们一个说法。但至今,医院方面一直还在推脱,一位副院长居然称:那是你娃儿自己的原因。我听了这话很气愤,既然他们不想给我们一个说法,我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了,所以在告医院之前,我想问问专家你们,这件事属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方该不该赔偿我们???望您们能够站在公平的角度上看这件事,给我一个准确的答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