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特发性心室颤动(IVF)又称原发性心电疾病、心律失常性猝死综合征等,是指不明原因的心室颤动,也即对心室颤动、猝死及其幸存者经过详尽的有创和无创的各种检查(包括尸检),仍不能确定该恶性心律失常的器质性或功能性的临床病因。如果这类患者在随访期中发现了与之相关的冠心病、心肌病等病因后,则应当改变原来的诊断。有资料表明特发性心室颤动多发生在中青年,70%发生在<40岁的各方面都十分健康的男性患者。近几年东南亚地区(如菲律宾、泰国、新加坡等国)关于此病的报告逐年增多。
有报告服用奎尼丁、丙吡胺、β受体阻滞药索他洛尔等时,可以预防程序电刺激诱发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并经随访12~93个月中患者一直未发生恶性心律失常。但也有报告无效或服药后一段时期内又发生晕厥、猝死,复发了心室颤动。虽然疗效不一,但服用一定的抗心律失常药仍是十分重要的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