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嫂子于6月9日在我们本地的一家医院做了剖腹产手术,当时挺顺利的,在医院护理了大概7天,手术刀口恢复的也不错,于6月15日出院,结果回到家里仅仅两三个小时,感到腹痛难忍,当时情况非常严重,就紧急赶到市里的医院接受治疗,在急救室住了一个多星期,去的时候医院做了简单的诊断,就马上做了“剖腹探查”手术,后来给出的结果是“腹膜炎”、“腹腔内有大量脓液”、“子宫切口感染”,现在病情稳定了,找到原来做手术的那家医院,他们说这和他们没一点儿关系,我现在就是想知道做剖腹产手术后出现这种情况正常吗?可不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原来做手术的那家医院是否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