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
手术治疗
1 手术指证 当病人生活质量降低和因疼痛不可耐受且经保守治疗无效时,应考虑手术治疗,同时症状和体征应与影像学检查结果相一致。单纯影像学改变绝不能作为手术适应证。必须强调:手术治疗目的是减轻下肢适应症状,而不是减轻腰痛,虽然术后腰痛也有减轻,手术目的是减轻症状而不是治愈。术后远期随访中,仍有增生再长入减压区的可能,使神经受压症状复发。手术也不可能使已经发生退行性改变的椎间盘和小关节恢复正常。也不能中止脊椎退行性改变的自然发展过程。 腰椎管狭窄减压术式文献报告很多,基本上分为广泛椎板切除减压和有限减压两类。
2 标准的广泛椎板切除减压方法 在所有受累的脊柱横向平面,由侧隐窝的外界去除椎板和黄韧带,受累神经根在直视下从硬膜起始部至神经孔出口的整个行程行彻底减压,所有嵌压神经根的侧隐窝行减压,尽管临床症状提示仅为单平面狭窄,单侧神经根受压。
3 有限减压方法 理由是退变性椎管狭窄多为阶段性,主要为黄韧带打折、增生性肥厚、小关节和关节囊的增生以及纤维环膨出所致。在矢状面骨性椎管常常不狭窄。因而应行选择性的有限减压,以保留较多的后部骨和韧带结构,从理论上讲,可减少术后发生脊椎不稳定。多平面椎板切除减压方法与标准的广泛椎板切除减压方法,相比较的前瞻性与随机分组研究的结果已有报告。这两种方法平均随访3.7年,其临床结果相似。
4 植骨融合问题 近年来,对腰椎管狭窄减压术后行融合的作用讨论较多。减压后没有同时行植骨融合术,已有并发腰椎滑脱的报告,减压同时行小关节全切,术后腰椎滑脱多达2倍,是术后效果不好的原因之一。但同时行植骨融合术,使手术复杂化,延长了手术时间,增加了失血量,术后并发症增多,康复时间延长,一般认为同时行脊椎融合术对患者康复无益
5 脊柱内固定 植骨融合是否同时应用内固定器械争议较多。内固定的目的是:①纠正脊柱畸形;②稳定脊柱;③保护神经组织;④降低融合失败或提高融合率;⑤缩短术后康复时间。因而其适应证为:①稳定或纠正侧凸或后凸畸形;②2个或2个以上平面行较为广泛的椎板切除;③复发性椎管狭窄且伴有医源性椎体滑脱;④屈伸位X线片显示,椎体平移超过4mm,成角大于10°时。内固定方法的选择应以短阶段固定为主,根据术者掌握的熟练程度和病人的实际情况灵活应用。越来越多的资料表明,滑脱行融合术时,同时行内固定是有益的〔15~17〕。
6 手术疗效 腰椎管狭窄行手术减压的疗效普遍认为较好〔1.5.12〕。文献中取得疗效满意的差异较大(26%~100%),不少作者的结果表明,术后临床症状改善随时间推移又有加重的趋势。在一组研究中,20%术后获得短期满意疗效,平均8.2年症状又复发。另有一组,27%术后初期疗效尚好,5年后症状又加重。Katz等人发现,不论减压融合与否,75%效果满意持续7~10年后,23%需再手术。术后远期疗效差的易患因素包括:全身一般情况差和曾行单平面椎板减压。症状复发可以是原手术部位狭窄复发、邻近平面狭窄有发展和腰痛伴腰椎不稳。如有需要可直接与我联系,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