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男
年龄:64岁
我爱人于10月11号做的直肠癌根治术。保留了肛门。术后一个多月都不能自行排尿。又在11月14号做了膀胱造瘘术。
我想问膀胱能否恢复正常的功能。如恢复不了算医疗事故吗
问题分析:根据你所提供的情况,可能是直肠癌术后造成膀胱功能的影响,进行直肠癌手术的过程中一定会对盆底的神经丛产生必要的影响,也就是根治的时候要对于盆底的淋巴组织进行清扫。在这种情况下,患者的膀胱的功能会因为神经的损伤造成一定的影响,一般患者影响较小,你的影响可能较大,属于正常的手术后并发症,建议患者不要把正常的手术后并发症理解为医疗事故,对于尽心给你做手术的医生而言,这是不公平的。
追问:膀胱功能可以恢复吗。
回复:可以经过可以的锻炼得到很好的改善,彻底恢复的可能性不大。
问题分析: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出现这种情况,属于并发症,但不能算医疗事故。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处理,如需手术,需要再次行手术治疗。
追问:已经做了膀胱造瘘术。有希望恢复正常功能吗?
回复:有一部分是可以恢复的。
问题分析:直肠的位置临近膀胱,有时候直肠癌也会侵及膀胱的!手术并发症是手术可能出现的症状,事故是过失造成的不良后果,二者不应该混淆就像您说的那样,是直肠术后的并发症,有一部分人会逐步恢复!像您所说如果不能恢复从我们的观点看应该是您爱人一个术后的并发症,而不是事故,因为事故的前提是医疗过错,您所诉我并没有看到医生过错!这就是我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