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饭店的业主,前一时间有一桌客人有我店吃饭,因食用没有加热好的食物而导致几个拉肚子、发烧而住院,住院期间,她们做了心电图、B超、彩色B超、肠镜、胃镜、肝功、肾功、阴道分泌物检查、CT、等,有的病人说拉肚子而不做大便常规化验,有的病人在外说拉肚子而已住院就拉不出来等等等等,我做为业主真想为食客办点自己应做的事,而她们却如此看病不出院,我现已化了近6万元了,有时我真想不再给她们交钱,而出于良心,我没有这样做,连大夫、护士都有点看不惯了,而我现在却在说服外人。。,只知想在此问一下,就算是一次食物中毒,现已住院1个多月,是不是应该好了,做以上多多检查,是不是应该,一个有良知的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