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1.难治性心衰的外科治疗
(1)心脏移植:是终末期心衰的最后治疗选择,医院能开展这项治疗。同种异体心脏移植已有相当高的成功率,1~2年存活率>80%,最长存活者已超过15年,不少存活者能显著改善生活质量以致恢复工作能力。供体心脏缺乏,治疗费用昂贵,大大限制了该项治疗的发展。心脏移植受心患者的适应证,在1993年第二届Bethesda心脏移植会议推荐心脏移植适应证大致为:在排除禁忌证后:
①具备下列条件者应视为适应证:VO2max<10ml/(kg/min)伴有无氧代谢者;严重心肌缺血持续妨碍日常活动并已不能进行搭桥手术或血管成形术者;反复发作有症状室性心动过速并且对所有其他治疗效果不良者。
②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视为适应证:VO2max<14ml/(kg/min),患者的日常活动严重受限;反复发作不稳定性心肌缺血而不适宜冠脉搭桥或血管成形术者;体液平衡和(或)肾功能持续不稳定与应用利尿药、限盐及体重调控反应不良无关者。
③仅具备下列条件不宜视为适应证;EF<0.20;有NYHA心功能Ⅲ、Ⅳ级心衰病史;有室性心律失常病史;V02Max>15ml/(kg/min)而无其他指征者。
(2)心肌成形术及辅助心功能装置:为心脏移植患者等待得到供心的过渡治疗方式,技术要求高,其确切价值尚在研究观察中。
2.难治性心力衰竭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