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恶性青光眼一旦确诊,施行一般抗青光眼手术往往无效,并有招致病情恶化的危险;滴缩瞳药不能降压,反而引起眼压升高。局部滴散瞳睫状肌麻痹药,全身用高渗剂及碳酸酐酶抑制药是治疗本症的基础,局部及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是对本症有效的辅助治疗方法。
1.药物治疗
(1)散瞳睫状肌麻痹药:属于这类药物有阿托品、东莨菪碱、后马托品、乙酰环戊苯(Cyclopentolate)及托吡卡胺(Tropicamide)等。用这些药物的溶液滴眼,2~4次/d,可以使睫状肌松弛,睫状环阻滞缓解,晶状体韧带紧张,因而晶状体-虹膜隔向后移位,相对性瞳孔阻滞亦可缓解。前房恢复,眼压下降。对于有些晚期病例,药物疗效不满意。亦有极少数病例需结膜下注射散瞳合剂才能达到治疗效果。
(2)高渗药:常用的高渗药有甘油盐水、甘露醇、尿素、山梨醇等。这些药物可以使玻璃体脱水,减少玻璃体内房水潴留,因而使眼球后段体积减少,这就为晶状体-虹膜隔向后移位提供有利条件。高渗剂与散瞳睫状肌麻痹药合并使用往往可以收到更满意的治疗效果。
(3)碳酸酐酶抑制药:常用的有乙酰唑胺及双氯非那胺,对治疗本症来说,疗效不如高渗药,亦需与散瞳睫状肌麻痹药合用,若与肾上腺素能β受体阻滞药(普拉洛尔、噻吗洛尔等)合并使用,可能对减少玻璃体内房水潴留有益。
(4)皮质类固醇:一些典型的恶性青光眼常常由于葡萄膜炎、外伤及内眼手术引起睫状体水肿所诱发,应用皮质类固醇治疗有助于减轻炎症,减少渗出,减轻睫状体水肿及防止晶状体或玻璃体同睫状体粘连。因此局部及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是恶性青光眼有效的辅助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