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 1.一般治疗 本病发病急,须做急救处理。
2.抗凝疗法 肝素(heparin)为孕期首选的抗凝药物。分子量为4000~40000,肝素不通过胎盘,不进入乳汁,对胎儿及哺母乳的新生儿安全,不增加流产、早产及围生儿的死亡率。
(1)肝素使用方法:①持续静脉内滴注:适用巨大肺栓塞,首次应用大剂量肝素(10000~20000U)静脉内冲入,这样抑制血小板黏附于栓子上。2~4h后开始标准疗法,每小时滴入1000U,由输液泵控制滴速。每天总量25000U。②间断静脉内注射:每4小时(5000U肝素)或每6小时(7500U肝素)静脉内给肝素1次。每天总量为36000U。③间断皮下注射:每4小时(5000U)或8小时(10000U)、或12小时 (20000U)皮下注射1次肝素。必须避免肌内注射,防止发生血肿。
肝素一般连续使用9~10天,当栓塞危险因素消失,移动病人,没有发生PTE症状,此时可合用口服抗凝剂,待口服抗凝起效时,即可停用肝素。
肝素钙(低分子肝素,LMWH)是一种新型抗凝剂,近年有文献报道亦可用于PE的治疗。Simonneau等将未接受溶栓治疗的612例有症状的急性PE患者随机分为静脉普通肝素组和皮下LMWH组。8天后发生死亡、栓塞复发和大出血的危险2组分别为2.9%和3.0%,90天分别为7.1%和 5.9%,表明LMWH疗效较好,但无统计学差异。LMWH可皮下注射,无须实验室监测,故应用更方便。
肝素并发症:主要是出血,出血部位常见于皮肤插管处,其次胃肠道、腹膜后间隙或颅内。凡异常凝血、尿毒症、酒精性肝炎、舒张压高于 14.7kPa(110mmHg)或严重肺动脉高压症,易发生出血。因此在用肝素治疗时,必须做PTT及凝血时间的监测,保持其为正常值的1.5~2倍。一旦发生出血,立即停用肝素,并用等量硫酸鱼精蛋白对抗肝素。待出血停止后再用小剂量的肝素治疗。
肝素的禁忌证:2个月内有脑出血,肝、肾功能不全,患有出血性疾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10天内刚做过大手术(尤其是颅内及眼科手术)及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
孕妇因高凝状态,肝素用量大,临产、分娩时须停药,尤其拟行剖宫产者,若术前48~72h仍用药者,出血危险性大。产后若无大的切口,子宫收缩良好,最早产后数小时可用肝素抗凝,产后1~2天再用药更为安全。一般产后4~6周华法林或双香豆素。
(2)维生素K拮抗剂:为常用的口服抗凝剂,可抑制依赖于维生素K的凝血因子。
3.纤维蛋白溶解剂即溶栓治疗。溶栓治疗PE是近年来的主要进展,它可使肺动脉内血栓溶解,改善肺组织血流灌注,降低肺循环阻力和肺动脉压力,改善右心功能;溶解深静脉系统的血栓,还可减少栓子来源,减少PE复发,改善生活质量和远期预后,故已成为目前治疗的首选方法。一般在栓塞后5天内用纤维蛋白溶解剂治疗,效果较好,更适用于急性巨大肺栓塞,此时可与肝素同用,亦可待其疗程结束后再用肝素。常用药物有链激酶(SK)、尿激酶(UK)和组织型阿替普酶(纤溶酶原激活剂)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