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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孕妇能不能顺产及母乳喂养?

性别:女

年龄:30-40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怀孕17周时查出梅毒1:4,当时接受了一个疗程苄星青霉素的治疗,现在怀孕已经30周了正在接受第二个疗程的苄星青霉素治疗,这样到我生的时候能不能顺产,能不能母乳喂养???
温馨提示:因无法面诊,医生建议仅供参考
邢晓杰 主治医师 极速问诊

问题分析:不能母乳喂养
梅毒的传染性随着病期的延长而减小。一期、二期的梅毒患者都具有传染性,她们的皮肤粘膜损害处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存在;潜伏早期的梅毒患者也有传染性。病程超过2年以上时,梅毒的传染性会逐渐减弱,即使与未经过治疗的病程在2年以上的梅毒妇女有性接触,一般也不会被传染。病程越长,传染性越小,病程超过8年以上者,其传染性已非常小。

刘海华 心理诊所 极速问诊
阳光医院

问题分析:你好 一般不建议顺产,可以选择剖宫产,如果还不能控制也不建议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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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的症状比较多,大部分都能治好,严重损伤是无法治愈。梅毒是由感染梅毒螺旋体而导致,传播途径以性接触为主。在临床上,梅毒初期以造成皮肤粘膜损害为主,随后会出现梅毒疹、梅毒性脱发、皮肤糜烂等症状,早发现、早治疗,大部分都能治好。但是不治疗或者治疗得不够彻底,可能会引起全身许多组织、器官的损伤,严重损伤是无法治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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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后能否哺乳,这个也要根据妈妈的病情来看了,如果已经经过了治疗,复查滴度有了明显的下降,比如滴度下降到1:8以下,且没有皮疹损伤,可以进行母乳喂养,梅毒螺旋体不会通过乳汁感染宝宝。但是如果没有经过治疗,滴度水平较高,而且乳房部位有梅毒疹的情况,就不建议母乳喂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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