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
应及时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以迅速排除尚未吸收的毒物。尤其对误食毒伞、白毒伞等毒蕈者,其发病时当已距食蕈6小时以上。但仍宜给予洗胃、导泻等治疗。洗胃、灌肠后导入鞣酸、活性碳等可以减少毒素的吸收。
其他的治疗方法尚有:
(一)阿托品 主要用于含毒蕈碱的毒蕈中毒。可根据病情轻重,采用0.5~1mg皮下注射,每1/2~6小时一次。必要时可加大剂量或改用静脉注射。阿托品尚可用于缓解腹痛、吐泻等胃肠道症状。对因中毒性心肌炎而致房室传导阻滞亦有作用。
(二)巯基解毒药 毒伞、白毒伞等毒蕈中毒用阿托品治疗常无效。上海医科大学中山医院曾用含巯基的解毒药治疗此类毒蕈中毒,有一定的效果。其作用机理可能是此类药物与某些毒素如毒伞肽(amanitin)等相结合,阻断其分子中的硫疏键,使其毒力减弱,而保护了体内含巯基酶的活性,甚至恢复部份已与毒素结合的酶的活力。常用的有:
1、二巯丁二钠(Na-DMS)0.5~1g稀释后静脉注射,每6小时一次,首剂加倍,症状缓解后改为每日注射2次,5~7天为一疗程。
2、二巯丙磺钠5%溶液5ml肌内注射,每6小时一次,症状缓解后改为每日注射2次,5~7天为一疗程。
(三)肾上腺皮质激素 适用于溶血型毒蕈中毒及其他重症中毒病例,特别是有中毒性心肌炎、中毒性脑炎、严重的肝损害及有出血倾向的病例皆可应用。
(四)对症治疗 对各型中毒的肠胃炎期,应积极输液,纠正脱水、酸中毒及电解质紊乱。对有肝损害者应给予保肝支持治疗。对有精神症状或有惊厥者应予镇静或抗惊厥治疗。并可试用脱水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