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一般来说,宫颈糜烂病变对胎儿的影响较小,不需要因此而放弃妊娠。事实上,如果宫颈糜烂患者怀孕,一般对胎儿影响不大,也没有必要因为宫颈糜烂就终止妊娠。但是,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第一,如果近3-5年没有做宫颈癌筛查,建议在孕10周-11周左右进行宫颈癌筛查,除外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甚至早期宫颈癌的可能性。如果是宫颈上皮内病变,也可以继续妊娠,分娩之后再进行处理。早期宫颈癌,必要时可能需要终止妊娠,这两种疾病在妊娠期都有可能会被发现,并且会发展。第二,如果宫颈糜烂合并的阴道分泌物异常,比如有脓性白带、白带异味,一定要及时到医院筛查是否是病原体感染所导致慢性宫颈炎。有可能是阴道加德纳菌感染,可能造成孕中期和晚期的胎膜早破,在妊娠期需要加以治疗,除此以外基本上影响不是很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患有重度宫颈糜烂或宫颈癌前病变,可能需要终止妊娠。因此,如果患有宫颈糜烂,应该尽早咨询医生,了解是否可以继续妊娠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治疗。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以确保胎儿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