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放射性心脏损害的治疗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程度选择合适的治疗方式,多数轻症患者可通过药物治疗改善心脏症状,对于药物治疗无效者可手术治疗。
一、药物治疗
1、呋塞米:属于利尿药,通过排出体内液体有助于缓解患者水肿,减轻呼吸困难的症状。但用药期间需注意监测离子水平,避免出现离子紊乱。
2、糖皮质激素:临床常用泼尼松、地塞米松,具有强大的抗炎、抗免疫、抗过敏的作用,常用于放射性心脏损害患者的治疗,但不推荐长期使用,部分患者出现内分泌紊乱、骨质疏松、脂代谢异常的副作用。
3、布洛芬:属于非甾体抗炎药,主要目的是心脏疼痛。但要注意该药物的胃肠道刺激等多方面的副作用,定期进行相关检查。
4、秋水仙碱:有良好的抗炎、抗纤维化的作用,适于急性放射性心脏损害或反复发作的患者,可有恶心、呕吐、肝肾功能损害等副作用。
5、美托洛尔:属于β受体拮抗剂,能减少心肌耗氧量和改善缺血区的氧供需失衡。缩小心肌梗塞面积,减少复发性心肌缺血、再梗死、室颤及其他恶性心律失常,对降低急性期病死率有肯定的疗效。
二、手术治疗
1、心包剥离术:若患者出现缩窄性心包炎,应及早施行心包剥离术。可以提高心功能的等级,改善生活质量,还可以减少死亡率。手术时心包应尽量剥离,尤其两心室的心包必须彻底剥离。适于药物治疗无效的患者。
2、心包穿刺术:适于大量心包积液出现心脏压塞症状者,穿刺抽液以解除压迫症状。出血性疾病、严重血小板减少症及正在接受抗凝治疗者为相对禁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