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对于小于十岁的儿童,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是获得良好疗效的关键。首先散瞳验光,佩戴合适的眼镜矫正屈光不正。在年幼儿童,全天遮盖健康眼,可遮盖1-6天,去遮盖1天,3-6周复查1次。致双眼视力相等或视力不再提高,改用部分遮盖。如遮盖眼发生弱视,改为遮盖对侧眼一定时间,密切随诊。对于中度弱视,可滴0.5%-1%的阿托品滴眼液,压抑健康眼功能,弱视眼戴矫正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