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围生期心肌病,多发生在三十岁左右的经产妇,主要是在怀孕后期或生产后的五个月内发生累及心肌的疾病,有呼吸困难,血痰、水肿、血液呈高凝状态,可以持续到生产后的4到6周,栓塞发生率高,需要抗栓治疗,还要用强心剂、利尿剂,心衰控制后维持量的地高辛口服液,多数患者经治疗后心脏可逐步恢复正常,少数遗留心脏扩大,需采取避孕或绝育措施,避免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