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妊娠合并梅毒的治疗原则为及早和规范治疗。首选青霉素治疗有双重目的,一方面治疗孕妇梅毒,另一方面预防或减少婴儿患先天性梅毒。在妊娠早期治疗有可能避免胎儿感染;在妊娠中晚期治疗可能使受感染胎儿在分娩前治愈。如孕妇梅毒血清学检查阳性,又不能排除梅毒时,尽管曾接受过抗梅毒治疗,为保护胎儿,应再次接受抗梅毒治疗。梅毒患者妊娠时,如果已经接受正规治疗和随访,则无需再治疗。如果对上次治疗和随诊有疑问,或此次检查发现有梅毒活动征象,应再接受一个疗程的治疗。妊娠合并梅毒不同病期的治疗与非妊娠期梅毒治疗相似。
一、药物治疗
1、孕妇早期梅毒(主要包括一、二期及早期潜伏梅毒):主要使用苄星青霉素或普鲁卡因青霉素治疗。
2、孕妇晚期梅毒(包括三期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主要使用青霉素进行治疗。先天梅毒脑脊液异常者,可选用肌内注射普鲁卡因青霉素;脑脊液正常的患者,可选用肌肉注射苄星青霉素,如果该药物过敏也可选用红霉素。
3、神经梅毒:可使用水剂青霉素先行用药,之后继续应用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治疗。
二、手术治疗
该病一般无需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