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普通处方,每张处方用药量一般不得超过7日的用量。急诊处方,每张处方量不得超过3日用量,精神药品处方,1次不得超过7日用量。所有处方一般不得超过处方开具当天有效期,如果有特殊情况,要申请延长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