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首发或第二次发作轻度精神分裂症患者,必须在病情稳定,且已完成3-5年巩固期之后方可停药。停药原则为慢和稳,慢是指必须在专科医生指导下缓慢减药,每次减药剂量以半片为宜,稳是指患者病情持续稳定至少3个月才可考虑再次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