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怀孕期间至少做7次检查,如出现特殊情况随时检查。第一次检查在怀孕42天到三个月之间。第二次检查在怀孕三个月到5月之间。第三次检查在五个月到六个月的时间。第四次检查在怀孕七个月。第五次检查是在怀孕八个月。第六次检查是在怀孕九个月。第七次检查再怀孕九个月以后,超过33周,每两周监测一次胎心。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做超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