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 散瞳对儿童来说只是有时间上的影响。一般来说慢速散瞳需要的时间要长一些(21天左右),但效果也要好一些。它是经“托品”眼后采取“影法”定最后的度数。这种方法比较适合于年龄偏小的儿童和患有远视及弱视的孩子。快速散瞳则很迅速(1天左右)。这种方法则适合于一般的儿童。它不会影响您孩子正常的学习,只要您抽出两天时间就可以了。儿童散瞳后会感到怕光、视近物不清等症状,这时您不要担心。这些症状是正常的,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后就会没问题了。
散瞳验光是在应用药物使眼睛的睫状肌完全麻痹,使之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的验光。这主要是因为青少年眼睛的调节力较强,验光时如果不散大瞳孔,睫状肌的调节作用可使晶状体变凸,屈光力增强,不能把调节性近视即所谓假性近视成分除去,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所以青少年近视患者,散瞳验光是很有必要的。散瞳验光无疑是最准确、可靠的验光方法,验出的结果客观地反映了眼的静止屈光状态,虽然如此,只凭此结果就写出眼镜的处方,决定所需配戴眼镜的屈光度数,尚嫌不足。
通常,散瞳验光之后,还要进行一次散瞳-睫状肌麻痹剂作用消失后的检查,将散瞳验光时验出的屈光度的镜片戴在试镜架上,检查视力矫正的实际效果,并观察戴镜后有无头晕、恶心、地面高低不平、行走不稳、视物不清或视物变形、倾斜等不适,需要反复核查,镜片的屈光度和散光轴稍作加减,直至达到最佳视力矫正效果,尤其对屈光度较大的初次配镜者和双眼屈光度相差大者,必须对散瞳验光结果作一些必要的修改调整,然后,戴上临时眼镜,近视者向远处视物,远视者阅读书报,若戴镜20-30分钟后无视物倾斜和变形、头晕、眼胀或行走高低不稳等不适症状,才能最后决定需要配戴的眼镜的屈光度,据此开出需配眼镜屈光度数的处方。这种检查称之为复验,相当于一次不滴用药物的主观验光检查。通过复验,将客观的散瞳验光结果与主观的后检查结果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眼镜验配高质量。
追问:可是去了两家医院 一家说点三天眼药第四天去 一家说点三天第五天去 我想知道最好的时机到底是什么时候 是四天还是五天
回复:散瞳验光以后到复验间隔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所用的散瞳、睫状肌麻痹剂作用持续时间的长短。滴用阿托品者,其麻痹睫状肌的作用可持续长达2周,因此,一般于散瞳验光后3周才进行复验检查;后马托品的麻痹作用持续2-3天,故于散瞳验光后1周复验;托品酰胺的麻痹作用弱而短暂,大多于8小时后即消失,因此,可于验光后3天进行复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