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症状变化等):
5月30早上7点左右妈妈骑电动三轮车摔倒,左脚面大面积皮肉脱落,打120急救送到常熟某医院,8点送到拍片检查骨头没有问题要进行手术,交上手术费后,皮撕裂地上异物粘连伤口处,也一直未给处理,无人理踩,妈妈躺在床上痛苦不堪,到下午2点左右才推到手术室内又等了1.5小时候,才给处理清洗,当中隔有7小时没处理,因长时间未处理,导致脱落的脚皮肌肉坏死,加之缝合后医生又说伤口部位没有清洁干净,6月2号发现妈妈缝上的脚皮全部鼓浓腐烂,我们只能变办理转院。转院后腐烂的脚皮拆线,脚面发黑,白筋清晰可见(转院的第一次手术,手术医生电锯都准备,让做好心理准备)。住院四十多天脚上的肉芽才慢慢长出,重新进行贴膜植皮手术。住院期间的四五次手术也给老人的身心带来极大创伤。当时送到常熟的医院,医生未及时进行脚部手术的理由是妈妈上午进食,需要空腹才能打麻药进行手术,我想当时如果能即时进行清洗缝合处理,是不是就不会耽误治疗,不用让老人后期承受那么多痛苦,也产生了高昂的住院手术费用。我想咨询医生上述的情况中,医院给的解释是否合理,我们这种情况算不算医院耽误治疗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