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医师妇产科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三级甲等
问题分析:紧急避孕药1年是不要超过3次的,1个月是不要超过1次。紧急避孕药的适应症是用于女性的紧急避孕,也就是说在没有防护措施,或者是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的情况下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