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本病是一类具有高度个体化特征及典型症状的病症。故以症状为基础的分类显得十分重要,对临床试验尤为有用,并可分为以下5个亚型。[1]
C1.肠易激综合征(IBS)
本病是一组包括持续或间歇发作的,以腹痛、腹胀、排便习惯和大便性状异常为临床表现的肠
功能紊乱性疾病。经调查西方人群中有15%-20%的青少年和成人患有此症,女性尤为多见。在不同人群中其流行程度不同。IBS多呈慢性复发过程并常伴发其他胃肠功能紊乱性疾病。
诊断标准:
在近12个月内腹部不适或腹痛至少出现12周,伴以下3种情况中的2种,但无需连续:
(1) 排便后缓解;
(2) 病初起时排便频数改变(>3/d或3<周);
(3) 病初起时伴粪便性状改变。
另外总结了一些支持IBS诊断的症状如下:
1) 排便每周<3次;
2)排便每天>3次;
3)羊粪样或硬便;
4)稀(软)或水样便;
5) 用劲排便;
6)便急感;
7)排便不尽感;
8)排粘液便;
9)腹胀。
腹泻为主型:符合第2,4,6项中的一项或多项而不伴1,3,5项;
便秘为主型:符合第1,3,5项中的一项或多项而不伴2,4,6项。
治疗意见:
对病人耐心解释、消除疑虑,取得其信任与合作对治疗至关重要。治疗中针对不同的主要症状、严重程度和精神因素,采用个体化、分极化原则。常用治疗方法包括摄入高纤维食物以纠正便秘;服用止泻药,如洛哌丁胺缓解腹泻;以抗胆碱能、解痉药或小剂量抗抑郁药来止痛。精神和行为疗法对某些病人有一定帮助。[1]
C2.功能性腹胀气
本病包括一组功能性肠紊乱症状,主要是感觉腹胀或胀气,且不符合其他功能性胃肠紊乱的诊断标准。临床上女性多见。
诊断标准:
下列症状在近12个月内至少出现12周,但无需连续:
(1)腹部饱满、胀气;和
(2)不符合诊断功能性消化不良IBS或其他功能性疾病。
临床评价:
本病通常晨起消失,至晚上逐渐加重,呈阵发性,可能与摄入某些特定食物有关。可有过度打嗝、肛门排气,但这些与腹胀气无必然联系。如伴有腹泻、体重减轻、营养不良则需警惕其他可能的病因。
治疗意见:
没有可证实的有效治疗措施,对此只能予以教育和安慰方法。通常的经验还有限制进食一些产气食物,但有些乳糖酶缺乏症病人服用多达250m1牛奶后亦无或仅有极轻微胀气。[1]